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方法简析
商标是无形金融资产中的关键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竞争中,商标金融资产经济商业价值的分量愈来愈突显,因此商标商业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其主观须要。
在商标金融资产评估结果中,评估结果有效途径特别是评估结果方式的选择非常关键,它关系着评估结果结果是否自然科学、真实世界、科学合理。责任编辑将概要分析深入探讨适用于于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各种评估结果方式或其好坏,进而达到对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情形及方式的进一步了解。
一、商标或其评估结果权的相关基本概念
1、商标
商标是商标合法经营的全称,是指商标县市政府司法机关授与商标其他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条文为保护的著作权人。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要不是明令禁止用于商标的象征,都容许使用,但普通用户不独享商标,不能获得法律条文条文的为保护。具体内容包括:私有所有权、明令禁止权、特许权、预收、出实控、继承人等。
我国商标的获得必须履行职责注册商标流程,而且实行提出申请在先准则。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限为10年,届满前可继续提出申请股票发行,进而缩短其为保护时限。
2 、商标评估结果
商标评估结果是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全称,是指商标评估结果机构等根据原告等的委派,遵从公正、申明、公正的准则,利用自然科学的方式,对商标的现今商业价值展开的综合评价和估算。商标是关键的专利技术,正确评估结果其商业价值,有利于对基本权利人基本权利的行使职权和为保护。
二、商标评估结果目地
一般而言,在以下情形时,须要对商标展开评估结果。
1、以商标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受让为目地
以商标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受让为目地时,为的是对商标金融资产的买进能力做出估算,进而保护股权创业者合法权益。这是商标金融资产评估结果最主要的一种情形。
2、以商标金融资产的折旧为目地
以商标金融资产的折旧为目地,主要是为的是实现和计算方法商标金融资产的补偿金情形。
3、 以商标金融资产辨识为目地
以商标金融资产辨识为目地,为的是广告、宣传和取得社会认定,对股权创业者拥有的目标财产的 合法基本权利提供证据时。
三、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三种传统方式介绍
对商标的评估结果方式目前也有很多,最传统的方式是基于会计基础的无形金融资产评估结果方式。分别有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
1、重置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结果商标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结果商标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得到被评估结果对象商业价值的评估结果方式。
采用重置成本法展开评估结果时,要注意根据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该项商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资金成本和科学合理利润)确定其评估结果值,在评估结果中要注意扣除实际存在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由于商标形成成本与其收益间不存在对称关系,因此,单独使用成本法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商标的真实世界商业价值。
2、市场比较法
市场法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金融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评估结果专利技术商业价值的评估结果方式。
市场法评估结果商标商业价值的基本公式如下:
假定P表示被评估结果商标商业价值;W表示市场上相似商标成交价;R表示同类商品相同价格或近似价格的商标驰名度倍比评分系数;K表示差异调整系数。
则有评估结果值P=W R K
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商标合法经营,应注意被评估结果对象是否具有适合市场评估结果法的前提,确定具有科学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商标交易作为参照对象,搜集类似商标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结果对象以往的交易信息。
当与类似商标具有可比性时,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权属变化情形,考虑交易条件、时间因素、交易地点和影响商业价值的其他因素方面的差异,调整确定评估结果值。
3、收益现值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被评估结果商标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其商业价值的评估结果方式,一般采用资本化和折现有效途径来估算金融资产商业价值。
采用收益现值法,要注意科学合理确定商标的超额买进能力和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时限,与收益有关的资金规模、配套金融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商业价值。
注意被评估结果商标收益额的计算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不要将其他金融资产带来的收益误算到被评估结果对象收益中,要充分考虑法律条文法规、宏观经济环境、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变化、企业经营管理、产品更新和替代等因素对专利技术收益期、收益额和折现率的影响,当与实际情形不符时,要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综上所述,利用重置成本法给金融资产定价是用被评估结果金融资产本身现在及过去的技术经济资料为依据推导出金融资产的评估结果商业价值。用市场比较法给金融资产定价是对与被评估结果金融资产类似金融资产现在的技术经济资料,展开归纳推断推导出金融资产的评估结果商业价值。
收益现值法属于分析法,用此方式给金融资产定价是对被评估结果金融资产未来的使用情形展开经济分析确定出金融资产的评估结果商业价值。
四、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三种传统方式评析
以上三种方式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
1、对于重置成本法
从理论上讲,采用成本法对商标商业价值展开评估结果,是把现今情形下重建被评估结果商标所需支付的成本作为该商标的商业价值,其重置成本往往受到充值条件的限制。
然而,商标作为一项关键的金融资产,它的商业价值应取决于它能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因此,商标商业价值不能仅从其设计、注册、广告等各项费用中直接反映。
如果仅以这些费用反映商标的商业价值,那么它无疑是将用于商标的没有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股权投资排除在外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采用成本法对商标评估结果而言是不太合适的。
2、 对于市场比较法
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商标商业价值有较大的限制因素,其一是由于商标的排他性质,使得很难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标的,其二是市场上商标交易(受让、许可等)的信息大都保持在合同原告之间,一般不轻易申明。并且重置成本法和市场价格法不能体现商标所具有的超额买进能力。
3、 对于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的评估结果,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限内展开综合评价,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形。收益现值法虽然可以反映商标的预期超额买进能力,但它同样不能反映商标历史使用过程中的商业价值积累因素。
五、目前更适于商标评估结果的方式简介
鉴于以上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的三种传统方式存在的缺陷,下面试介绍两种方式,以供参考和进一步研究。
1、 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割差法
一般情形下,以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企业的整体金融资产是较可行的;而以重置成本法评估结果企业的有形金融资产也是可行的;那么用前一方式评估结果出的总额减去以后一种方式评估结果出的总额的差,就应当是企业无形金融资产整体商业价值了。
在这个差中进一步减去商标之外的无形金融资产(如商号、版权、专利、商业秘密等)商业价值分摊,就应当是企业的商标商业价值了。其计算公式为:
商标商业价值=企业整体金融资产收益现值-全部有形金融资产重置成本-除商标外其他无形金融资产收益分摊额
2、商标商业价值评估结果的超额收入计算法
同一个企业,在产销同一种产品时,使用某个商标与不使用该商标而使用了其他标识在实际收入上的差额,是该商标实实在在的商业价值。这种差额不是仅一年的收益差额,在国外一般要累计五年或更长一些。这种评估结果商标商业价值的方式最精确,可惜不会经常被使用。
不过,把这种自己与自己比的超额收入计算法稍加改变移用到与本企业相近的企业,也可以得到较精确的评估结果结果。
这里稍加改变主要指当另一个生产稍相同商品使用另外商标的企业虽与自己的收入有较大差额,但自己的超额收入中可能有从别人那里继承过来的顾客名单、有本场独特的经营方式(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等等。须要将这些除去,有关差额才可以作为自己商标商业价值的评估结果基础。
在使用这种方式展开评估结果时,当自己被评估结果商标知名度与用于比较商标相差不大时,还需进一步用收益现值法来估算用于对比商标商业价值,并使之与超额收入计算法算出来的数目相加,才是被评估结果商标商业价值的科学合理评估结果值。
在自己的被评估结果商标特别知名,而被用于与自己相比较的商标毫不知名的情形下,这样评估结果出的结果,即使在理论上低于应有商业价值,在实际上却不会离应有商业价值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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