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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38万买8间门市,5间被人抢先过户过户者:我先付的钱

15140资讯2022-10-30取名大全58

云南南充市绵竹市女子刘某和挚友花138多万元买回8间店面,当中5间一直没能转让。2018年3月,刘某买回的5间店面被人火速转让,转让的不是自己,便是以后店面被高等法院禁制时,拍下但未掏钱买回的谢某珍。

随即,刘某请辩护律师罗某查核建委有关数据资料,辨认出刘某手上的5间店面的结婚证在该地新闻媒体登了遗失启事,随即在2018年3月,5间店面的房屋产权火速于刘某转让在谢某珍赠与。同时还辨认出,该地高等法院在同一个时间内就同一个事情收到了三份数额和债务人不一样的《裁定书书》。

8月29日,刘某就买房华海,将地产商、王某平母女以及谢某珍等撞晕上法院,12月9日,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立案,刑事案件正在办理手续中。

12月14日。谢某珍说记者,她花70多万元从绵竹市高等法院买到卖掉店面,买店面在刘某以后。此外,她说现在自己人在外省,暂难以提供有关相关手续。

↑高等法院立案刑事案件重要信息。

138万购得8间店面 有5间6年时间过没法户

2005年左右,刘某和挚友共4人合资经营在绵竹市承租襄城卧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全称:地产商)的新房子,在江口镇开了一间技工厂,营生兴旺。

2013年,维修厂服务部顶楼14-18号共5间店面空置,刘某和几个小股东总计偷来驾车行,不断扩大主营业务。通过向地产商打探,刘某交了房租,而后获知有8间店面购买价,当中包括偷来驾车行的5间店面。

随即,刘某与地产商谈妥,在2013年6月13日和地产商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以33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上述14-18号店面共计262,52㎡和28-30号店面共计160.54㎡全部买回,总价共计138万余元。刘某先支付了40多万元,合同约定在2013年12月底前付清余款。

↑涉及的店面。

但是,刘某从地产商手上拿到的结婚证书里,有5间店面证书显示是王某平和妻子孙某芬共同持有,而并非地产商。

↑店面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王某平回忆,当初地产商资金紧张,用自己名字将新房子买回,然后再用新房子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襄城支行(下列全称:农行),农行的钱还是由地产商偿还。

数据资料显示,地产商将13间店面,当中包括14-18号5间店面,在2005年用于抵押贷款29多万元,时间为120个月,每月按时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3606.14元,但地产商只偿还了4多万元后,就未继续偿还贷款。

2008年3月15日,农行将王某平母女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欠下的25万余元贷款及其资金利息。2008年5月23日襄城高等法院通过调解,约定王某平和孙某芬在当年6月20日前,还清农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如逾期不付,农行有权对设置抵押的5间店面进行折价拍卖。

地产商工作人员苟某介绍,而后确实还不起钱,农行向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申请了禁制,对5间店面进行拍卖,

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出具的《裁定书书》显示,店面3次流拍,最后卖给谢某珍和符某满。

谢某珍和符某满想要店面,但是拿不出钱。苟某说。最后,地产商自己向农村付了70多万元,将5间店面购回,再卖给了刘某。

↑地产商向农行支付回购款70多万元票据复印件。

刘某说:当时我看了这5间店面,从相关手续上来说,认为没有问题才下手买回的。

店面房屋产权证书名字虽然是王某平和孙某芬的名字,但是证书在自己手上不担心,可以让地产商协助转让。可是6年多时间过去了,5间店面一直没有转让。

地产商解释,地产商在用王某平买回的店面抵押贷款导致其征信不良,王某平一直未前来配合办理手续转让相关手续。

结婚证在自己手上 女子两次上门说店面是她的

结婚证在自己手上,就等转让了,刘某向记者说,当时认为只是时间问题,心里不慌。

然而,在2019年的8月,谢某珍却来到刘某的技工厂,指着刘某买回的5间店面说房屋产权归她,让刘某搬离。

刘某拿出手机介绍,谢某珍先后两次上门,坐到自己服务部内,都有照片为证。

↑谢某珍。

汽修厂小股东罗某介绍,因为结婚证在我们自己手上,当然不会轻易相信谢某珍的话。但是,谢某珍拿出了这5间店面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罗某说:自己亲眼所见,不得不产生怀疑。

刘某认为,这5间店面的结婚证在自己手上,怎么房屋产权成了谢某珍的了?

刘某找到地产商,地产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也不知情。

地产商承认,当初店面所有权证书的名字确实是王某平,公司用店面结婚证书抵押后,还款出现问题,被高等法院拍卖、卖掉,但是谢某珍一直没有给钱,最后是地产商自己回购了这5间店面。

地产商工作人员苟某说:按理说,这个新房子和谢某珍没有任何关系。

结婚证被登报遗失后转让 5店面被抵押贷款80万

为了弄清楚新房子的房屋产权问题,刘某请来辩护律师罗某查核有关数据资料。

8月23日,邱辩护律师从绵竹市建委查核的数据资料辨认出,刘某买回的5间店面已经转让到谢某珍赠与,转让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

罗某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建委的数据资料还显示,2018年3月13日在《巴中日报》的遗失启事有这样一段内容:绵竹市江口镇建设街房屋产权人王某平、共有权人孙某芬房屋产权证(证号:监共001××××,房屋面积262.52平方米)遗失作废。

↑登报声明房屋产权证遗失。

刘某说:通过时间看得出,是先登报声明结婚证遗失,之后再过的户。

同时,建委保存的数据资料还有,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2008)襄城法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调解书》、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平法执裁字第707-1号《裁定书书》、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2012年10月10日收到的(2012)平法执协字第707-1《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某平母女0012765号《房屋房屋产权证》裁明的14-18号店面5个转让给第三人谢某珍。

此外,刘某自己手上还有农行在2015年给绵竹市房地产管理局出示的《证明》,当中提到,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是将抵押物卖掉给谢某珍、符某满,谢某珍、符某满由于自己问题不要抵押物(5间店面),最后,地产商对其进行回购。14-18号的5间店面的共计262.52㎡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地产商。

刘某说,谢某珍一分钱不出就得到了5间店面,而自己拿着的是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书,等了6年都转让到自己赠与。

更让刘某气愤的是,还查明谢某珍在2018年5月25日,将这5间店面在绵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手续了抵押贷款80多万元。如今谢某珍在哪里,自己无从寻找。

↑谢某珍用5间店面抵押贷款。

同一个时间发三份裁定书 债务人和数额都不一样

除了房屋产权问题外,最让人不解的是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在同一个时间就同一个事情出具的三份《裁定书书》,内容却不一样。

刘某从地产商手中拿到的是(2012)平法执裁字第700-1号的《裁定书书》,裁定结果为:绵竹市江口镇建设街358号(房屋的面积为659.37平方米,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为:0012750、0012751、0012765号)1栋1层14号、15、16、17、18,二层的19、20、21、31、32、33、34、35号卖掉给谢某珍、符某满,由二债务人将70多万元直接支付给农行。

而刘某的辩护律师罗某从绵竹市建委调出的数据资料显示,(2012)平法执裁字第707-1号《裁定书书》是,发文时间均为2012年10月10日,其裁定结果为:绵竹市江口镇建设街358号(房屋的面积为659.37平方米,房屋房屋产权证号为:0012750、0012751、0012765号)1栋1层14号、15、16、17、18,二层的19、20、21、31、32、33、34、35号卖掉给谢某珍,由债务人将50多万元直接支付给农行。

↑从绵竹市建委调出的数据资料。

同一个时间时间,针对同一个事情,为什么三份《裁定书书》不一样?刘某和辩护律师罗某深感不解。

罗某介绍,按理说这三份材料应该一模一样,为什么一份材料显示的数额是70多万元,从建委的获得的这一份材料,债务人少了符某满的名字,数额也少了20多万元。

造成损失谁来赔偿 高等法院回复刑事案件正在办理手续

刘某表示,不知道为什么三份《裁定书书》不一样,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谢某珍在房产转让的时候,给建委的数据资料作假。

此外,高等法院在2012年10月10日和《裁定书书》裁定书一起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后面谢某珍并没给钱。地产商回购了店面之后,原来收到的《裁定书书》并未执行。

现在,谢某珍利用这些相关手续,把这5间店面转让到自己赠与,刘某问,谢某珍造成的这些损失谁来陪?

8月29日,刘某以商品房买卖华海将地产商、农行、王某平母女以及谢某珍等撞晕上法院。12月9日,刘某收到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立案重要信息。

记者联系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工作人员回复刑事案件正在办理手续中。

谢某珍:2012年就掏钱买房 目前人在外省暂难以提供有关相关手续

1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谢某珍。她承认确实在2018年到刘某店面上说过店面房屋产权的问题,并把有关相关手续给刘某和罗某看过。

谢某珍讲述,在2012年,绵竹市人民高等法院在3次流拍之后卖掉给自己,随即自己向农行支付70多万元费用拿到了房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手续结婚证转让,高等法院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书书》等相关手续。之后自己并不在襄城,一直没有办理手续房产转让。谢某珍说。

谢某珍说,2018年她带着结婚证去办理手续转让,当时把(王某平姓名的)结婚证书弄丢了,然后报警了,这个可查。随即,才在巴中日报上刊登了遗失启事,之后在建委办理手续转让相关手续。

谢某珍介绍,当时自己只是和高等法院、农行对接,并没联系地产商和刘某,刘某拿钱买房的事情和自己无关。自己先买房,刘某买房在自己之后。谢某珍说。

目前,谢某珍人在内蒙古,她表示暂难以向记者提供有关相关手续。

>>>辩护律师说法三份裁定书书需明确以哪份为准云南顶泰辩护律师事务所杜勇介绍,针对高等法院出对同一个事情发三份不同的《裁定书书》,应该咨询高等法院当初为什么做出不同的内容,依据是什么。如果谢某珍没有在关键时间内去付款,建委里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不成立的,建委在转让的时候做出了错误的行为,高等法院应该撤销《裁定书书》。其次,谢某珍在难以付款买回高等法院卖掉的店面时,农行让地产商回购店面,谢某珍是否知情?再次,回购的效力出现问题,店面回购需要征得谢某珍的同意,同意了不要这5间店面,高等法院应该重新出裁定书。杜勇辩护律师介绍,新房子存在多种法律关系,损害了第三方的利益。刘某想要把店面房屋产权转让到自己赠与,需要拨开多层法律关系。北京君泽君(成都)辩护律师事务所陈虎辩护律师介绍,从高等法院的裁定来看,同样的事情在同样的日期作出不同的三份裁定书且三份裁定书所涉及到的房屋均是同样的房屋但是数额、受让人却不同,到底应该是以哪一份裁定书为准,高等法院应当予以明确。而最终刘某的损失由实际责任人来承担,具体要根据庭审查明的原因来确定,到底是地产商的原因还是谢某珍的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摄影报道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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