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人员确保报告书文本真实世界、精确和完备,没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
不光提示信息:
1、此次小股东会无驳回、更改提案的情形。
2、此次小股东会不牵涉更改上次小股东会决议。
一、全会举行情形
1、组长:广州市建艺点缀集团股权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投票表决形式:当晚投票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投票表决并重的形式
3、全会举行天数:
(1)当晚全会举行天数:2022年6月1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投票表决天数:2022年6月16日
当中,透过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投票投票表决的具体文本天数为:2022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透过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投票表决系统投票投票表决的具体文本天数为:2022年6月16日9:15至15:00前夕的任一天数。
4、当晚全会举行处所:广州市宝安区市南建艺大楼19层子公司全会室
5、全会主播:子公司董事长TNUMBERavi老先生
6、全会的通告:子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及2022年6月3日在《我国证券报》《我国鸣志电器》《北京鸣志电器》《我国证券报》及巨潮网编者按(www.cninfo.com.cn)依次刊载了《相关举行2021年本年度小股东会的通告》《相关2021年本年度小股东会减少临时性决提案暨小股东会补足通告的报告书》。全会的招集、举行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子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优先股挂牌上市准则》及子公司法的相关明确规定。
二、全会应邀出席情形
小股东应邀出席的整体情形:
透过当晚和网络投票投票表决的小股东12人,代表者股权52,010,473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32.5832%。
当中:透过当晚投票投票表决的小股东5人,代表者股权51,985,673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32.5677%。透过网络投票投票表决的小股东7人,代表者股权24,800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0.0155%。
中小小股东应邀出席的整体情形:
透过当晚和网络投票投票表决的中小小股东8人,代表者股权25,800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0.0162%。
当中:透过当晚投票投票表决的中小小股东1人,代表者股权1,000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0.0006%。透过网络投票投票表决的中小小股东7人,代表者股权24,800股,占挂牌上市子公司总股权的0.0155%。
子公司全体人员董事、监事应邀出席全会,全体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全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邀出席此次小股东会,对此次小股东会的举行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投票表决情形
经与会小股东及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者认真审议,以记名形式进行当晚和网络投票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具体文本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透过《子公司2021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6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6%;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2、审议透过《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6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6%;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3、审议透过《子公司2021年本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6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6%;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4、审议透过《子公司2021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20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4%。
中小小股东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2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88.3721%;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10.8527%;弃权20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7752%。
5、审议透过《相关确认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本年度薪酬总额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中小小股东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2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88.3721%;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11.6279%;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的中小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6、审议透过《相关子公司及子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7、审议透过《相关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8、审议透过《相关全资子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子公司向全资孙子公司珠海市建艺建材有限子公司增资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9、审议透过《相关全资子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子公司向全资孙子公司广东建艺点缀装修工程有限子公司增资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10、审议透过《相关全资子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子公司向全资孙子公司广东建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子公司增资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4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2%;反对3,0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8%;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11、审议透过《相关子公司签订委托清收服务合同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6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6%;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12、审议透过《相关选举孙建伟老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总投票表决情形:
同意52,007,673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99.9946%;反对2,80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54%;弃权0股(当中,因未投票投票表决默认弃权0股),占应邀出席全会所有小股东所持股权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映明、蔡孟娟
3、结论性意见:国枫律师认为,子公司2021年本年度小股东会的招集、举行程序合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子公司法》的明确规定,此次全会的组长和应邀出席全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此次全会的投票表决程序和投票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市建艺点缀集团股权有限子公司2021年本年度小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小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报告书
广州市建艺点缀集团股权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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