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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北京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开始!职位表公布→

15140资讯2022-10-26星座资讯34

天津市公务相关人员局那时发布天津市2022本年度省级国家机关申明甄选公务相关人员报告书:根据公务相关人员法和《公务相关人员改任规定》、《公务相关人员申明甄选办法》等相关法规,天津市公务相关人员局决定积极开展2022本年度省级国家机关申明甄选公务相关人员组织工作。谢鲁瓦有关事宜报告书如下表所示——

一、职务

申明甄选职务为二级综合处及以下军阶职务。申明甄选职务分为三类,两类面向全国具有前提的公务相关人员,第二类专门针对面向全国具有前提的R210。

二、报名者覆盖范围和前提

(一)报名者覆盖范围

1.我市省级及以下国家机关中已展开公务相关人员注册登记注册登记且装主在岗的公务相关人员。

2.我市省级及以下参考公务相关人员法管理工作国家机关(镇村)中已展开参考注册登记注册登记且装主在岗的组织值班相关人员。

3.省级国家机关坐落于区的直属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基层国家机关中合乎上述前提的相关人员。

中央在京国家机关坐落于省级及以下农村基层镇村中的公务相关人员,具有前提的也可报名者。

(二)报名者相关人员应具有以下资格证书前提

1.政治坚持原则、业务水平优良,执意保卫三个逐步形成,进一步增强五个觉悟、始终如一五个自信心、努力做到三个保护。

2.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威重,工作实绩注重,广大群众普遍认可。

3.具有3年以内公务相关人员或参考公务相关人员法管理工作国家机关(镇村)组织值班相关人员组织工作历经。

4.在现镇村组织工作2年以内。

5.本年度考评没有基本尽职尽责以下等次。

6.具有申明甄选职务要求的组织工作能力和供职历经。

7.除申明甄选职务对年纪有严格要求外,前任副厅级文职正职或二级、二级综合处的,年纪在40十八岁以下(1981年10月之后长大);前任副厅级正职正职或二级、二级综合处的,年纪在37十八岁以下(1984年10月之后长大);前任二级、二级办事员的,年纪在35十八岁以下(1986年10月之后长大)。

8.具有中专及以内文化程度。

9.具有恒定履责的皮肤前提和皮肤素质。

10.合乎申明甄选职务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前提。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前提。

组织工作历经年限、供职历经年限和年纪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前供职务军阶以报名者时的供职为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申明甄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针对国家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相关人员在乡镇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国家机关组织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改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相关人员,应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国家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申明甄选到省级国家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正职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者相关人员不得报考供职后即构成公务相关人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甄选职务,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相关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镇村的职务。

三、报名者程序

(一)职务查询

本次申明甄选职务请查看《天津市2022本年度省级国家机关申明甄选公务相关人员职务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甄选职务表》),报名者相关人员如需咨询《甄选职务表》所列职务的资格证书前提等有关事宜,可按《甄选职务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甄选国家机关联系。

(二)报名者

采取报名者相关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报名者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8:00。

报考专门针对面向全国R210职务的相关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并在干部公务相关人员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填报推荐信息,展开报名者;报考其他职务相关人员由所在镇村组织人事部门在一体化平台填报推荐信息,展开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务,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甄选资格证书。

各职务的报名者人数与计划甄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名者截止时,报名者人数与计划甄选人数未达到3:1的职务取消,甄选国家机关应在报名者结束当天及时向报名者相关人员反馈,报考该职务的相关人员可于10月31日9:00至12:00参加调剂,改报其他职务。

报名者期间,报名者相关人员可通过本镇村组织人事部门登录一体化平台查询各职务报名者情况。

(三)资格证书审查

各甄选国家机关根据职务资格证书前提,在报名者申请提交的当天完成资格证书审查,并通过一体化平台反馈审查结果。报名者相关人员所在镇村组织人事部门应在当天登录一体化平台查询资格证书审查结果并告知报名者相关人员。对专门针对面向全国R210的甄选职务,未经区委组织部推荐的,报名者无效。报名者期间,资格证书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者相关人员,可改报其他职务。

资格证书审查贯穿申明甄选全过程,在甄选各环节发现报名者相关人员不合乎报考资格证书前提的,取消甄选资格证书。

(四)打印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11月3日10:00至11月4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证书审查的报名者相关人员可通过一体化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试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加笔试。11月14日后,考生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或拨打甄选国家机关电话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报告书。甄选国家机关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相关人员,在本镇村网站发布面试报告书,本镇村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并通知相关相关人员。

2.资格证书复审。面试前,甄选国家机关将对考生展开资格证书复审。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证书,依次递补具有前提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相关人员,面试前需按甄选国家机关要求提交近三年组织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3.面试形式。面试组织工作由各甄选国家机关负责,注重职务要求和职务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甄选国家机关通知考生。

甄选国家机关可根据需要积极开展职务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甄选职务表》。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三)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包括业务水平和组织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表彰奖励和本年度考评五个评价指标,按照4:3:2:1的比例确定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为100分。

考生可通过一体化平台或拨打甄选国家机关电话查询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甄选国家机关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人数与甄选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甄选国家机关在面试报告书中设置的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考《公务相关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甄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内的甄选职务,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甄选国家机关派出2名及以内正式组织值班相关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水平与甄选职务的适合程度展开全面考察,注重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组织工作工作实绩和广大群众普遍认可程度,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执意杜绝业务水平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相关人员进入省级国家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相关人员或参考公务相关人员法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注册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镇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组织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甄选国家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务要求,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供职相关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镇村网站和拟供职相关人员原镇村展开公示(本镇村没有网站的,通过适当方式在本镇村公示)。公示期为5个组织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甄选国家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甄选资格证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镇村组织人事部门。考生自愿放弃甄选资格证书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组织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证书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甄选国家机关对拟供职相关人员设置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供职相关人员在原组织工作镇村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改任和供职手续;考评不合格的,回原镇村组织工作。

七、相关注意事宜

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试前7天在京备考,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无考试前7天京外行程记录参加考试;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展开一次核酸检测;配合甄选国家机关做好疫情防控组织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组织值班相关人员展开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证书,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要求无法组织考试,将视情况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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